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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暖能耗降低75%,山东省继“百米强装”后再出重拳
发布时间:2015-09-02

据媒体公开报道,今年8月,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,《标准》要求建筑单位面积采暖能耗将比国家《民用建筑通用设计规范(1980-1981)》采暖能耗降低75%,这标志着山东省成为全国首个出台并执行节能75%标准的省份。
2010年,济南市政府下发了《关于加快太阳能光热系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》,要求全市县城以上规划区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建筑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,必须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,并与建筑进行一体化设计与施工。
2013年,山东省再一次发布《关于高层建筑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要求“全市百米以下新建、扩建、改建的住宅和集中供应热水的公共建筑”强制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。
而就在刚刚过去的8月份,山东省再一次成为建筑节能方面政策风向标,发布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。这项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,第1.0.3、4.1.4、4.1.5、4.2.1、4.2.2、4.2.4、4.2.6(1)、4.2.10、4.3.2、5.1.1、5.1.7、5.1.9、5.1.10、5.2.4、5.2.11、5.2.12、5.5.3、5.5.4(1、2)、5.5.8、6.3.3、6.3.5(1)条(款)为强制性条文,必须严格执行。原《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DBJ14-037-2012同时废止。
与明确了原居住建筑节能65%标准的《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DBJ14-037-2012)相比,《标准》主要有五大变化。一是提高了墙体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及暖通空调系统用能效率要求;二是对窗墙面积比的规定更加严格;三是调整了墙体传热系数计算方法及修正系数;四是提高了外窗气密、传热及遮阳等方面的指标要求;五是增加了“给水排水节能设计”及“电气节能设计”章节。